加盟馋嘴鸭,馋味鸭、馋味坊、谨防假冒!
几年来我司独创的“馋嘴鸭” 、“馋味鸭” 、“馋味坊”、系列特色产品在一些地区得到广大消费者和小投资创业者得认同。
近年来,一些假冒“馋嘴鸭” 、“馋味鸭” 、“馋味坊”的店铺满天飞,其表象是:仿冒我司2003年就注册的“馋味坊” 第43类注册商标,以“馋味坊”某某技术中心为名,(已经被起诉,详见公司新动态)以“馋嘴鸭” 、“馋味鸭”为名大肆进行加盟活动,严重侵犯我公司合法注册的“馋嘴” “馋味”商标;一些地区,一些单店个体在不具备任何法定加盟资质的前提下,也以传销的形式,低价发展带有我公司注册商标标志“馋嘴”鸭 、“馋味”鸭的加盟;但实际状况证明,受这些不法经营者混淆视听的游说、蒙骗,使得这些加盟者几乎都是血本无归,有的还因此受到了侵权的法律连带责任,严重打击了这些轻信低价加盟创业者的积极性;
一, 廉价加盟得不到任何保障:
每年公司法务部都要组织专人或委派当地经我司授权的法律代理人对侵权使用我司“馋嘴“鸭 、“馋味”鸭 、“馋味坊”商标的市场进行整肃;工商等职能部门对侵权者的处理和处罚力度逐年加强,打击的力度和索赔的金额,远远高过图低价加盟的成本;一些未经我司授权使用商标等知识产权的单店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作了冤大头,而在经营过程中又不能够光明正大的从事经营活动,还要经常性的受到工商、质检等执法部门的追究清查,精神上会受到经常性的打击,如此经营会苦不堪言;
二,不注重资质条件,满足一时低价会得不偿失:
一些加盟单位,在没有直营店,没有样板店,没有培训基地,没有品质管理,没有物流服务等配套系统的软硬件的建设和投入,仅仅只能靠自吹自编的、莫须有的一些经营业绩和媒体关注来烘托自己,一些小投资者稀里糊涂的在不首先审视基本的资质条件的情况下,听信这些不法经营者所谓的技术传授。一旦钱一交,是死是活只能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可想而知,仅几个人的所谓中心,仅几个人的个体单店,能做到全面的售前、售中、售后的服务吗?加盟后真能得到长期的支持与护呵吗?
三,以低价作为诱饵,而且还同样教技术,还可以独自往下发展市场,重要的是还要交制作配方,可是做下去才知道言不由衷,苦不堪言:
正因为“馋嘴鸭”、“馋味鸭”技术是同质化的,但本司与这些不法经营者却有本质的不同,其核心竞争力是不能与本司比拟的。
那些违法经营者,没有有效的商圈保护,在同一地区,教了张三的技术,你就可以任其自由去发展下线,教了李四的技术也可以自由去发展下线。即使当时满足你当地就一家的承诺,由于它本身就是无任何法律保护意义和无任何技术保障的虚壳,对于所谓做出的承诺、所谓保障也没有任何意义,加盟者只能听天由命,自生自灭!
其实这些违法经营者,传授的所谓的配方,就像超市卖的微波炉,厨具厂卖的炉灶时所演示用的一些极为普通的菜谱、极为普通的简单配方一样。这些配方拿到手,加盟者需要花时间去询价采购原辅料,还要花大量时间去按照所谓的配方比例粉碎组合,义企图达到正宗馋嘴鸭的口味!但是,不知情的创业者何曾知道?真正的“馋嘴鸭”配料是经过“重庆馋味食品开有限公司”精心研制、并经过七年多精心改进不断得到提升的秘方,试问,一个普通创业者要达到不为绝大多数人所知的秘方的水准,他能办得到吗?所以,公司保护性的只专门供应加盟体系内使用的专用配料,以确保体系内品质就是我司得以长久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一些违法经营者,深知本公司品牌知名度和消费者的认知度,除低价加盟也搭卖所谓专用配料。为了赚钱,一是随意添加对人体有害的添加剂、增香剂、膨胀剂,来以图追赶雷同我司专用配料;二是完全按照我司的外包装箱,内装袋公然制假贩假、以假乱真、坑害民众,使一些经营者在使用过程中由于品质与口味的不达标,经营状况每况愈下!
我司提供的专用配料的专供点都在网上和媒体上于以公布,所供专用配料均有防伪标志,有正规的工厂生产,有每年质量、卫生检疫等职能部门的检验合格证书以确保制作品质,并有相关的认证标志等等;在强调食品卫生安全的今天,没有标准的制作工艺,你能做得长久吗?消费者能放心吗?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为什么有这么多仿冒或近似我公司的商标及雷同我司产品来作经营呢?为什么他不打其他品牌而要仿冒或近似呢?
这恰好说明我公司在市场上的主导势头及品牌效应!这样的经营者不打“馋嘴”、“馋味“、“馋味坊”的品牌他的市场卖点会打折扣的。
从法律层面来讲,这些违法经营者采取的是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是违法的不当竞争的行为,终究是要受到法律追究和制裁的。只听信低价而不辨别真假,就像天上不会掉下馅饼一样,您的投入不成功的同时,可能还得不到任何法律的保护!
所以我们的投资者、消费者要擦亮眼睛,投资创业谨防假冒,谨防鱼目混珠,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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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警示,我司真诚的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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