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餐饮连锁加盟店的总部与各店的资本分属不同,因此各加盟店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对独立,各分店不仅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人事安排自主,而且在经营品种、经营方式上也有很大的自主权。这种连锁组织的紧密程度虽低,但是其仍具有连锁组织的集团优势,在提高规模经济效益,开展信息系统应用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方面具有单个商业者所没有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