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许人有权向特许人拿什么资料?
找到欲加盟餐饮连锁加盟的商店,又申请了营业执照,那么,该进一步筹备开张的事宜了。特许经营的概念便是在总店的模式下经营,所以要不断与总店的负责人接触,拿取一切新的资料。
根据原国内贸易部《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暂行)》第九条规定,受许人可向特许者拿取以下资料:
一、特许经营手册
每一所特许经营企业,都要向有意加盟的人提供一份经营手册,如《单店营运手册》、《VI手册等》,把特许加盟的要求一一阐释,如统一店面设计、统一招牌、宣传用品、工作服装、营业方式等。有些体系,要确认申请人真的已经成为加盟商后才发给手册的,在一般情况下,特许人通常都会举办一个象征性的授权仪式或颁发授权证书的仪式上一并发放手册。无论如何,必须细阅经营手册,才开始工作。
二、要求提供培训
培训是特许经营开业前重要的部分,通常是由特许者统一安排教育和培训。受许人有权要求额外训练,签合同前必须双方磋商妥当,并将条款及收费等项目仔细加^合同中。所指的培训和指导,就是如何利用特许者的商标、商号、专利、管理经验等方法从事经营,以便适应日后的运作。
三、开店指导
开店指导亦是培训的一种,是特许者为受许人提供店址选择、店面设计、广告策划、开业仪式的策划、设备的安装调试、物品采购、员工招聘等方面的服务。受许人有权获得特许者所提供的经营技术和商业秘密,这是受许人购买特许经营权的一个重要目的,但双方在合同上应对如何正确使用经营技术和商业秘密做出明确的约定,条文越详细越好。
四、长期跟进
商店成功开业后,也必须与餐饮连锁加盟特许人保持定期联络,受许人要不断监督检测特许者有否提供长期的经营指导、培训和合同内规定的物品供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