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餐饮连锁加盟解析到,连锁经营的前提是某餐馆经营有某项成功的产品和管理模式,以此作为向外扩展的条件,该餐馆则成为核心企业(总部)。连锁经营的大特点是菜品的供应、服务规程、培训、装潢甚至价格都是高度统一和标准的。连锁的形式大体有拥有形式、租赁形式和特许经营三种形式。
①拥有形式。拥有形式就是餐饮企业集团对所属的餐馆或餐厅拥有所有权和经营杈。这种结构有利于节省费用,如注册费用以及经营中的人工费用等。因为同属于一个企业的餐馆或餐厅可以合用一部分采购人员、财会人员,维修人员等。如果是以快餐为主的餐饮企业集团,可以设立中心厨房(配送中心),这样,可以减少所属餐馆的加工等附属设施所占有的面积。另外,还可以扩大营业面积.保证食品质量。但是,这一形式的缺点是风险较大,若一家经营不善或失败而资产不足以偿清债务,则集团中其它餐馆(厅)的资产就得不到保护,有可能会被动用来偿付债务。另外,次性投入资金比较多,扩张比较慢。
②租赁形式。连锁店总公司为了发展业务、开拓市场,在资金有限的前提下,可以采取租赁的形式进行扩张。因此,这也是连锁集团常见的经营形式。租赁形式,就是承租公司(餐饮集团)使用餐馆(厅)的建筑物、土地l设备等,负责经营管理,按月或年缴纳定额租金。据餐饮连锁加盟解析到,在租赁时,如只租赁房屋和土地,不包括设备、用具等,那么,租赁合同必须规定设备、用具或装修更新、维修等费用应由谁负责。这些费用可以由业主公司承担,也可以由租公司承担,或共同承担,但必须明确规定。由于餐馆(厅)主要的固定资产属于业主公司,因而在租赁合同中还要规定财产税、火灾保险等固定费用应由哪方负责。一家餐馆要经营成功需要一段较长时间,因而租赁合同还要规定租赁的年限,以保护经营公司免于在经营成功之际业主收回经营权。
③特许经营。特许经营又称特许经营权让渡,是指让渡者企业向其它企业转让营销某项成功产品的权力。这是目前国际上比较流行的,也是成功的一种经营形式,能使成功的企业以较低的成本迅速发展。但是,让渡者企业必须有较强的实力和良好的知名度及声誉,才有可能向其它企业出售特许经营权。受让者企业即获得特许经营权的餐馆(厅)可以使用让渡者企业的名称、标识,经营程序、操作规程、服务标准,并进行统一市场营销,成为集团(总公司)的一员。让渡者企业有责任在受让者企业建设前的选址、设计、可行性研究、资金筹措以及开业后的经营管理中给予技术上的指导、监督和人员培训。据餐饮连锁加盟解析到,受让者有责任确保企业达到集团(总公司)所要求的经营标准,包括设备设施的规格及设备维修保养质量、服务项目和服务质量标准等。受让者须向让渡者交纳特许经营权转让费(开业前)以及使用费(开业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