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餐饮连锁加盟企业了解到,餐饮企业必须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即餐馆。经营场所是餐饮生产和消费服务的必要条件,这条件的取得一般是通过以下几个途径。
(一)自建
当餐饮企业或投资者看好一个市场,选好了一个位置时,就可用自有资金或借贷贷金建一个餐馆,并经营该餐馆,这是餐饮企业的基本形式。这种形式,一次性投资比较大,因此,风险也比较大,但经营餐饮的同时,也经营着房地产(房地产可能增值),所以经营好了收益也比较大。
(二)购买
购买是指餐饮企业或投资者看好了餐饮市场的前景,并有适合于开办餐饮的建筑,所以,投资买下该建筑,经改造装修后经营这样可以在很短的时期内就进入市场。这一时机的把握好是在经济不景气的时期。由于这时的生意不好做,所以物价低,正是有实力的企业扩张的时期。
(三)租赁
租赁是指餐饮企业或投资者直接以交付固定租金的形式取得餐馆的经营权或建筑物的使用权。餐饮连锁加盟企业提到,这种形式对于餐饮企业或投资者来说经营的风险由承租者来承担,但一次性投入较少,企业在资式时,应考虑到租赁期,租期不能太短,一般不能低于3年,因为一个餐饮企业要取得成功需要段时间,这段时间就是消费者“了解你、认识你、喜欢你”的过程,以防止业主在你取得成功或接近成功时收回餐馆。
(四)合作
合作的方式很多,可以是共同出资建造餐馆,可以一方出土地,一方出资金;也可以是一方出场地,另一方出管理;或者向一方转让某项成功的产品品牌(特许经营)。合作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取长补短的原则,共同开拓市场,风险共担,利润接着投入的多少和事先约定分红。
(五)承兑
承兑不问于租赁,它是将餐馆的设备、用具连同经营杈一同买过来,在取得了经营杈的同时,也获得了设备、用具的所有权,但房产的所有权仍归业主,还需按时交纳租金。承兑一般适用于小型的餐饮企业,是取得经营场所的一种比较快捷的方法。餐饮连锁加盟企业提到,经营承兑的餐饮企业其风险由经营者承担,当然利润也是独享的。 |